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刑法分則
CRIMINAL CODE-KINDS OF OFFENSES 
開課學期
97-2 
授課對象
司法組  
授課教師
陳志龍 
課號
LAW2055 
課程識別碼
A01 25200 
班次
02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5,6,7,8(12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社法5 
備註
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5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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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

「刑法分則」這門課程,乃法律系學生繼「刑法總則」之後,不得不繼續學習的刑事法課程。刑法總則的重心,在於學習刑法上的基本理論與訓練學生抽象思維的能力。相較之下,刑法分則課程則較為具體,主要在於理解、分析與解釋各種不同犯罪行為的類型、要件與基本結構。在現行刑法條文中,刑法分則所羅列的犯罪行為,是以保護國家法益、社會法益與個人法益的順序區分。學說上關於刑法分則體系的建立,則是從保護個人法益的犯罪行為作為體系的出發點。個人法益之下又區分為專屬個人法益(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名譽與隱私祕密)以及財產法益。所謂的國家法益與社會法益,則被歸類為超個人法益。本課程的講授順序,原則上遵循學說上之體系架構,首先講授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,其次則講授超個人法益犯罪中侵害社會法益的犯罪,最後則為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。
 

課程目標
「刑法分則」這門課程,乃法律系學生繼「刑法總則」之後,不得不繼續學習的刑事法課程。刑法總則的重心,在於學習刑法上的基本理論與訓練學生抽象思維的能力。相較之下,刑法分則課程則較為具體,主要在於理解、分析與解釋各種不同犯罪行為的類型、要件與基本結構。在現行刑法條文中,刑法分則所羅列的犯罪行為,是以保護國家法益、社會法益與個人法益的順序區分。學說上關於刑法分則體系的建立,則是從保護個人法益的犯罪行為作為體系的出發點。個人法益之下又區分為專屬個人法益(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名譽與隱私祕密)以及財產法益。所謂的國家法益與社會法益,則被歸類為超個人法益。本課程的講授順序,原則上遵循學說上之體系架構,首先講授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,其次則講授超個人法益犯罪中侵害社會法益的犯罪,最後則為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。
 
課程要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